新加坡:继泰国后再与越南签署第6条实施协议,并启动6000万美元海外碳信用采购

海峡时报与卫报9月16日报道,新加坡近日与越南签署了《巴黎协定》第6条实施协议,允许新加坡的企业在缴纳碳税时使用来自越南的授权碳信用。与此同时,新加坡还宣布将从拉丁美洲和非洲的四个自然基项目采购超过200万份碳信用,合同总额约7,600万新元(约6,000万美元)。
越南成为继泰国之后,东南亚第二个与新加坡达成《巴黎协定》第6条实施协议的国家。
根据新签署的协议,新加坡境内需缴纳碳税的企业,可使用来自越南并经双边授权的碳信用,抵消最多 5%的应税排放。为确保环境效益真实有效,协议特别规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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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加坡将在碳信用首次发行时 注销2%的额度,避免重复核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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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加坡还将提供相当于交易额 5%的资金,支持越南的气候适应工作。
6000万美元采购拉美与非洲自然基碳信用
新加坡政府通过国家气候变化秘书处(NCCS)与贸易与工业部(MTI)将与四个自然基nature-based 项目签约,分布于拉丁美洲与非洲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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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次交易是在《巴黎协定》第6条 的框架下进行,这些项目预计将在2026年至2030年间交付约 217.5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的碳信用,总值约 7600万新元,约6000万美元。除了直接减排效益,它们还将带来森林保护、生物多样性提升和社区发展的多重协同效应,同时,新加坡承诺将每笔授权碳信用 “收益价值”(share of proceeds)中的 5% 用于东道国的气候适应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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